问题 | 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直接定性和判决吗? |
释义 | 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直接定性和判决吗?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直接定性和判决吗公安机关不可以对案件直接定性和判决,判决和定性是由人民法院负责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2、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3、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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