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网络赌博的刑法探讨 |
释义 | 网络赌博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赌博的人可能面临刑罚和罚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布的意见明确了网络开设赌场的定罪量刑标准,包括建立赌博网站、组织赌博活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表现包括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一定限额、参与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招募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 法律分析 在网络上赌博的,如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语 网络赌博涉及到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赌博活动或者开设赌场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开设赌场的定罪量刑标准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提供赌博网站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若上述行为具有严重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参与人数众多等,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因此,网络赌博行为应引起高度警惕,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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