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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释义
    河南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可申领2000元补贴。7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补贴对象和范围
    根据《通知》,补贴的对象和范围为: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10月底前补贴发放到位
    按照要求,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其中,7月25日至8月15日进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大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基层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其他支出等。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补助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 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和《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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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