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给,国家出于医学研究目的,在其遗体使用完毕后,不再有保存价值的遗体会给予火化,然后通知其家人领取骨灰安葬。看捐赠者捐赠的范围。如果有进行遗体捐赠,则缝合好后送到学校的解剖教研室。根据教研室的需要确定下一步用途,多数是成为大体老师,即课堂上供教学的遗体。如果没有进行遗体捐赠,则缝合好,由红十字会的专人做好清理工作,穿好衣服移交给家属指定的殡仪馆人员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置,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置善后事宜。,法律依据,《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章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法律依据,《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二条 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章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