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和成立区别 |
释义 |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在下面几点: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构成条件不同; 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是否成立,基本由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所决定,而合同是否生效,主要由国家法律规定; 3、责任形式不一样。合同成立时,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生效时,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 一、销售合同有效期是指什么 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这段时间,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终止为主要的两个结点,根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样。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签订合同后可以反悔吗 签订合同后不可以反悔。合同成立的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成立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订立合同的方式不同,法律规定不同,合同的成立时间也不同,对话方式口头或电话要约,受约人立即承诺的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在双方签订后生效,除非附有生效条款,否则立即生效。反悔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违约责任是因为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因此产生的债务是一种合同约定之债;缔约过失责任主要解决的是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者被宣布为无效的情况下一方遭受信赖利益损失的承担问题,它不是一种合同责任,因此而发生的债务也不是约定之债,而是一种法定之债。 (二)形成的时间不同。 违约责任的形成是在合同成立后、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之时;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诚信义务之时。 (三)承担方式不同。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除了约定赔偿责任外,还可约定违约金责任、解除合同或者强制实际履行等方式,还可以约定免责条件和具体事由,因此,责任方式的选择权在债权人;缔约过失责任只有一种赔偿责任,即弥补性方式,而且该责任法定性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四)赔偿范围不同。 在违约责任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法主张履行利益的请求权,如要求赔偿期待利益的损失。而期待利益既包括了可得利益,也包括了履行本身,即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实际履行或据此求偿;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所遭受的是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故权利人只能就其信赖利益损失主张权利。 (五)免责不同。 违约责任可以因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免责;而缔约过失责任不存在合同免责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