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人发什么不发什么,都有自由处置的权利,朋友圈不是随意征用的“公共地盘”。因此,要不要转发单位文章,应出于自愿的原则,个人所属单位机构等不宜过多干涉。如果领导以权力对员工个人的社交朋友圈强制干涉,不仅可能对个人隐私权等民生权利造成损害,更可能为腐败现象提供新的生存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