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约定,但并不是绝对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关节炎并发症是作为重疾险合同中的一项赔付责任,则保险公司不能以免责条款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不得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规定免除保险责任的除外条款。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的除外条款,应当与投保人协商一致,并采取明示的方式。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四条:保险人应当承担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对于未约定的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五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约定保险人承担的重大疾病种类和赔付标准。 5.《关节炎诊疗指南》:关节炎并发症是关节炎的合并症状,也是一种疾病,可以作为重疾险合同中的赔付责任之一。 综上所述,如果重疾险合同中包含关节炎并发症作为赔付责任之一,保险公司不得仅因免责条款而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