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代理词是哪些,该怎么正确书写 |
释义 | 本案被申诉方依法应承担、负责的工伤损害赔偿待遇项目有:1.住院伙食补助费、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依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按规定住院及转院治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依法以本单位因工出差标准及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报销;用人单位未定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和差旅费标准的,应参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国家机关出差伙食补助和差旅费标准及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报销。而原告自受伤住院治疗至同年3月6日出院,计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x60元天=1200元;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自受伤之日(2月15日至今)计:180天x22元天=3960元、陪护费20天x30元天=600元;4.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第二十三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而福建省公布的2003年平均预期寿命:女性为81.53周岁,和厦门市2003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1586元小计:69188元;5.伤残补助金:依据《厦门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计发基数,七级为12个月,1586x12=19032元。,以上合计:1200+600+3960+69188+19032=93980元的损害赔偿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上述赔偿是可计算且非常有限,受害家庭的损失事实上远不止上述的各项赔偿费用上,在今后相当长的日子里,还将为弥合难于治愈的创口可能付出更多的物质和精神代价,也决非物质赔偿可弥补的,这些无非是一个普通百姓家庭均所不愿承受的呀。就象受害人说过,她并不想要被申诉方的一分钱,她只要有健康的身体!请问假若受害的是你们,你们愿意用金钱换回这血的代价吗?本案中的申诉人所享有的肉体和精神痛苦是客观存在的,为此,请求仲裁庭判令被申诉方支付上述赔偿金,索之于法有据,完全合情合理。上述意见,供仲裁庭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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