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一般按照无效处理。属于集体性质的农村土地依法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个人对农村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可以实施处分的所有权,转让协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