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历不满一年能办精神残疾证吗 |
释义 | 能够办残疾证,但是要达到以下精神残疾的准则才能够哦。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做法的时候导致危害结果,经法定流程判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责令他的亲属或者看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隶属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 2、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效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本领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3、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2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本领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分别程度的紊乱和障碍。精神残疾包括: ①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 ②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 ③精神破灭症 ④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破灭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导致的残疾。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社会功效缺陷筛选表所列10个问题的评分来区分精神残疾的登记:一级(极重度)社会功效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3个或3个以上问题被评为2分的。二级(重度)社会功效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三级(中度)社会功效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四级(轻度)《社会功效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或2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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