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很多。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之后,定金应该做价款或者是收回。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者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