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上不可以盖发票章,一般盖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公章。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盖的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不能仅盖财务章或者发票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