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怎样送达怎么办 |
释义 | 一、专利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怎样送达怎么办 1、专利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专利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二、专利部门发出通知和决定的送达方式 1、邮寄 邮寄送达文件是指通过邮局把通知和决定送交当事人。除另有规定外,邮寄的文件应当挂号,并应当在计算机中登记挂号的号码、收件人地址和姓名、文件类别、所涉及的专利申请号、发文日期、发文部门。邮寄被退回的函件要登记退函日期。 2、直接送交 经专利局同意,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在专利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接收通知和决定。特殊情况下经专利局同意,当事人本人也可以在专利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通知和决定。 除受理处窗口当面交付受理通知书和文件回执外,当面交付其他文件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特殊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在通知和决定的正本或者申请案卷上签字或者盖章,并记录当事人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和签发单位。 3、电子方式送达 对于以电子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规定的方式接收。 4、公告送达 专利局发出的通知和决定被退回的,审查员应当与文档核对;如果确定文件因送交地址不清或者存在其他原因无法再次邮寄的,应当在专利公报上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一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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