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是为了严肃纪律,及时准确慎重地处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是指在人民法院从事公务的人员。人民法院的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纪律处分范围: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 第四条 开除留用察看的期限为一年,必要时可以延长一年。 第五条 凡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处分的,其职务自然撤销,但依法律程序选举和任命的,应依法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