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就是之前已经登记的信息和新录入的信息。选民登记是直接选举中确认选民资格的法律程序,是选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基本要求是保障有选举权的公民能够依法参加选举,防止没有选举权的人参加选举。而且,任何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只有经过选民登记这一法律程序,才能依法参加选举。对选区内经过选民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且又没有被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决定停止选举权的公民,应依法登记造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