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成氨能耗限额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标准规定了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产品的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油品、烟煤、褐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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