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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福州市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属于噪音污染。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居民在受到噪音扰民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投诉,并进行相关取证,以便用于协商解决不成后诉讼时之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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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