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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的刑罚标准是什么?
释义
    刑法中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标准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法律分析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量刑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拓展延伸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刑法中的规定与解释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或私自分配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经济犯罪范畴。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和决定。首先,要考虑私分的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数量,高价值和大量的私分行为通常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其次,要考虑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意和犯罪动机,如是否有故意私分、谋取私利等。此外,还要考虑犯罪的手段、方式和后果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刑法中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与解释,以保证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结语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根据数额大小,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将处以较长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明确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涉及10万元以上的累计数额应予立案。这些法律规定和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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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1: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