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无果,如何寻求帮助? |
释义 | 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应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指定法医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不立案需出示不予立案通知书,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分析 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应该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到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根据不同伤情,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应当出示不予立案通知书,若不服该决定,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拓展延伸 寻求法律援助:当报案无果时该如何应对? 当您报案无果时,寻求法律援助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首先,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他们会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其次,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将评估您的案情并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社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他们可能提供法律援助项目或资源。同时,不要忽视亲友的支持,他们可能能够提供宝贵的建议和帮助。最重要的是,坚持并不放弃,寻求法律援助是您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 结语 在您报案无果时,寻求法律援助是明智之选。您可以咨询法律援助机构,获得免费咨询;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获取合适建议。社会组织和亲友也可提供支持。坚持并不放弃,寻求法律援助是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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