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了删除了工作手机的聊天记录公司要走劳动仲裁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在各种劳动争议中申请劳动仲裁,包括辞退、辞职、离职争议、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争议,以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争议等。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劳动争议中申请劳动仲裁: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拓展延伸 职场隐私保护:离职后删除工作手机聊天记录引发的劳动仲裁纠纷 在职场中,保护员工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当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删除其工作手机的聊天记录时,可能会引发劳动仲裁纠纷。员工可能会认为这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而公司则可能主张这是为了保护公司机密信息和确保业务连续性。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成为解决纠纷的途径,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来裁决双方的权益。这种纠纷不仅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还牵涉到劳动法和公司政策的解释和执行。因此,确保在处理离职员工的工作手机数据时,公司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劳动仲裁纠纷。 结语 保护员工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是职场中的重要问题。当涉及到员工离职后工作手机的聊天记录删除时,可能引发劳动仲裁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成为解决纠纷的途径,通过独立仲裁机构裁决双方权益。处理离职员工的工作手机数据时,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以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和劳动仲裁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