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余杭区落户条件 |
释义 | 落户条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职高)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政策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不受紧缺专业及居住条件登记的限制;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工作,杜绝违规取得技能证书和虚假就业现象,更好地吸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能人才,经研究,就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高级技工年龄3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45周岁以下,在杭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高级工、在杭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技师、高级技师可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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