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四点区别: 概念不同:农转用(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的审批;土地征收是指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使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审批。 针对对象不同:农转用主要针对的是农用地;土地征收主要针对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变更对象不同:农转用,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征收,使土地所用权发生变更。 审批机构不同: (1)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属于国务院,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属于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在审批农用地转用时,同时审批土地征收,不再另行办理土地征收审批。 (2)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都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时,同时审批土地征收。 (3)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后,再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征收,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文件作为国务院审批土地征收的根据之一。 农转用适用情形有哪些? 用于非农建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农用地的; 3、使用国有农用地; 4、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其他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_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_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