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伐木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伐木证办理流程: 1、提交林木采伐申请书; 2、提交林木采伐申请表; 3、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的采伐申请,经乡镇林业站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报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其他单位的采伐申请书迳报有审批权的林业主管部门; 4、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林业主管部门到现场完成调查设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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