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政局进行 结婚登记 的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三十分至十一点三十分,下午一点三十分至五点,法定节日除外。但是,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 国庆节 等特殊节日的上午, 婚姻登记 照常办理 结婚 登记。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