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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人在上海开出租车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四)经出租汽车职业培训合格;(五)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本市常住户籍;(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四)经出租汽车职业培训合格;(五)遵守法律、法规。被取消客运服务资格的驾驶员,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出租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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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