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目前的这个天津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6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由于天津市尚未发布最新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2017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因此参照之前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一至四级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伤残津贴 2014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2.退休工伤人员补贴 2014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4年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发放标准124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发放标准934元。 4.支付渠道 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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