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制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一、附和合同说明 又称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二、格式合同什么意思 格式条款的法律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其学理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三、合同的格式条款有哪些? 签订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不同的格式合同提供者有不同的格式合同条款。需注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能制定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