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债务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共同偿还。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都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二、夫妻有一方欠债不还另一方要为对方还债吗 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前的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另一方要偿还。但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及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三、借条怎么写才能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借条如果明确写明由一方偿还,且不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吸毒、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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