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债务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共同偿还。 一、替夫还债必须付钱吗 夫妻一方欠钱的,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二、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应该怎么办 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离婚债务一方不同意,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使法院合理合法地分配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另一方不承认债务,但是,如果是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或者有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仍应当承担共同偿还的义务。 三、婚前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前债务离婚后的处理:婚前债务一般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家庭生活,那么该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应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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