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家庭电器是否属于离婚财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及个人财产保护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离婚时需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赔偿款、专用生活用品等,不属于共同财产。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电器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共同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中的家庭电器?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中的家庭电器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首先,双方应协商解决分割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贡献程度、婚姻期间的经济支出等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对于家庭电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割:双方协商选择保留哪些电器,或者进行评估后等值交换,或者按比例分割。此外,还要注意电器的所有权归属,如若是共同所有,应协商解决;如若只归属一方,则应归属于该方。总之,在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中的家庭电器,应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依法诉诸法院解决。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应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家庭电器的分割,双方可协商选择保留哪些电器,进行评估后等值交换,或按比例分割。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重要的是注意电器的所有权归属,共同所有应协商解决,若只归属一方,则应归属于该方。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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