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 |
释义 | 在我国成为一个企业法人的股东的方法:公司设立时,作为发起人实际出资或认购股份;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公司已有股东的出资或股份,包括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投资而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其他方法。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一、股权转让的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封闭性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能赠与吗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赠与 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股份转让的方式之一,属于股份的无偿转让,但是赠与股份的需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 1、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都需要哪些程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有: 1、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 3、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董事会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 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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