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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次执行裁定终止执行程序后,申请人是否可以再次提起恢复执行程序?
释义
    本次执行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申请人是可以再次提起恢复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应当符合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终结执行有何区别?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区分:
    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
    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
    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
    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
    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
    1、申请人或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申请或依职权再次启动执行程序;
    2、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申请人不申请,法院也没发现,执行程序不再启动;
    3、申请人想启动执行程序,但无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证据,执行程序启动不了。
    申请执行程序会怎么样?
    流程如下: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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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