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特别提款权是外汇的一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特别提款权是属于外汇的一种,外汇交易受外汇管理部门的管理。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