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婆婆不让看孩子的,女方作为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离婚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男方及其家长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男方如果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男方不给看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男方不让看孩子女方不一定可以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想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对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女方能证明生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则更有利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二、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是否可以报警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报警。因为这并不是刑事案件,探望子女受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进行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拥有探望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或者罚款。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子女不能作为被强制执行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被强制执行。所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多采取“跟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