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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毁人清白名誉怎么办
释义
    (一)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诽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四)如果情节严重,上升到刑事犯罪范畴的话,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一、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应当指出的是,侮辱和诽谤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不公开的。
    二、名誉损害有哪些分类
    (一)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二)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怦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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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8: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