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户联保黑名单的后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三户联保,事实上上就是互有连带职责。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因,提议抗辩。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 1、地址异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每到年中时候,深圳工商局总会批量将一大批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大量处于异常状态下的企业,基本都是统一在6月30日被载入异常。原因都是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公司注册成功之后,工商会不定期的往注册地址发送公函。 如果注册地址不真实,或者不准确的话,将会导致送达的文书无人签收。 当企业被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会导致企业或者法人留下不良记录,最终会影响公司的诚信记录。 因为地址经营异常,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 (1)原地址直接解除这种方式需要确保公司现在的注册地址,是有公司相关人员在此处办公,工商局会通过上门或者发送公函的方式,核验地址的真实性,如果通过则经营异常将得到恢复!(2)通过变更地址解除变更公司地址是可以直接解除由地址原因引起的经营异常,需要提供资料如下: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变更决定等!2、未做年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年年度报告。连续两年未做年报会被处以罚款,所以现在也要重视工商年报!3、如果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名誉有一定的损失,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后果一 :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后果二 : 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后果三 : 日常经营活动受限,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后果四:信用受疑,影响客户与之交易合作;后果五: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后果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企业法人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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