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 |
释义 | 一、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 要约邀请包括了: 1.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 2.拍卖、招标公告; 3.商品价目表; 4.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 5.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其他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二、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目的不同,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所包含的内容不同,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 3.面对的人数不同。要约一般是面向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三、要约邀请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