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需在南宁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申请登记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合法稳定住所指:1.购买的商品住房;2.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3.单位分配住房;4.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5.本市亲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产业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制造业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一、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3.将购房合同、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 二、领取购房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交款凭证(含POS机刷卡小票)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