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