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第三条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 【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通则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什么意思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损于他人。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通则调整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明确表明了立法目的:为了保障人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民法通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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