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不一定可以办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因此,劳动合同可以作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分别是: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