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湖区学区划分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东至黄龙洞路—宝石山西山脚,南至学校南围墙,西至曙光路(南北向),北至曙光路(东西向)。 2.东至曙光路(南北向),南至灵隐路,西至玉古路,北至浙大路。不含青石桥、玉古路139号、求是南村和外东山弄61、62幢。 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的栖霞岭社区、金沙曲苑住宅区以及杨公堤27号杭州疗养院大院的学龄儿童由西湖风景名胜区委托西湖区教育局代培,暂时安排在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西湖小学就读。 对口初中:十五中教育集团浙大附初 杭州西湖小学始创于1933年,位于曙光路143号。学校先后被各级政府授予“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雏鹰红旗大队”、“浙江省文明学校”、“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杭州市最满意单位”、“西湖区办学水平优秀等级学校”、“西湖区首家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优秀等级学校”。2002年9月,西湖小学创办了第二所学校——西湖(府苑)小学。2004年9月,西湖人又把目光聚焦于第三个学校——西湖(文新)小学,现成为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规划中,将在2014年底再增加一个学校,即西湖(紫萱)小学,位于三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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