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消费者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 |
释义 | 厦门24小时消费者热线为1231 每个城市的居民作为消费者,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第一时间会想到消费者协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总会遇到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例如经常出现的假货,店主欺诈,当我们面对这类情况时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向有关机关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消费者协会每年举办的3.15打假晚会有不少人观看,但是如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呢? 厦门12315贯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指示要求,采取创新联动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扩大接诉座席等举措,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价格监督等五条热线,建立统一的12315指挥中心工作体系,在全省率先实行12315一号对外,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机构改革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要求。为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得到帮助,他们畅通多种消费诉求渠道,不断改进业务工作流程,确保消费诉求快登记、快分流、快办理、快反馈;认真、细致地回复消费者的每个诉求,确保平均每天达100件的诉求件的按时接收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厦门12315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立足岗位、全天24小时响应,按照“快记快办快结”的要求及时接收、登记、分流、办理消费诉求,第一时间回应各方消费关切。同时,动员厦门全市各级消保战线迅速行动,与市文旅局、12345政务热线建立应急机制,及时高效妥善处置酒店、机票退款投诉及其他涉疫投诉1724件,挽回经济损失339.58万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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