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费用老公不支付怎么办 |
释义 | 老公不支付小孩费用的,老婆直接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找老公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一、父母不给初中子女必要费用违法吗 父母不给初中子女必要费用的行为违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抚养未成年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管父母是否离婚,都不能随意拒绝抚养孩子,无正当理由拒绝抚养孩子的,行为违法。 二、起诉前妻不给抚养费,要怎么起诉 起诉前妻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具体规定如下: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未结婚生孩子双方需要负责吗 同居未结婚生下孩子需要负责。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生父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子女有权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向父母索要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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