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问题未得到解决,村委会该怎么做? |
释义 | 村委会应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否则村民可向上级组织反映,罢免不履职的干部。村民也可向乡镇政府申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上级党委和政府会督导村委会依法调整和改正问题。若问题不严重,上级只能指导和引导,不能强制干预村委会的正常工作。需要明确区分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和干部个人之间的法律界限。 法律分析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应当为上级组织负责,更应为村民负责,应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不为村民办事的,你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让领导找其谈话;屡教不改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投票罢免其职务。 委会不处理村民问题: 1.村民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受侵害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对于村委会在处理村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向上级党委和政府反映。 1、如果村委会在村务工作中村有严重的违反政策规定、法律规定的问题,上级党委政府会要求并督导村委依照政策和法律规定予以调整和改正。 2、如果村委会在村务工作中,并没有严重的违反政策规定、法律规定的问题,只是在工作形式、方法上存有不足,上级党委政府也只能从指导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协商和引导,并不能强制性的干预村委会正常处理村务工作,更不能强制性的剥夺法律赋予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相关权力。 3、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明确区分的就是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与村委会干部个人之间的法律界限。 回答涉及到的 结语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应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如果村委会不处理村民问题,村民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村委会改正。对于存在问题的村委会,上级党委和政府会要求并督导调整和改正。区分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与个人之间的法律界限是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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