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吧未实名登记处罚依据如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3、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4、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5、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一、有偿陪侍的法律界定 有偿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提供或者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三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翻墙上网犯法吗 翻墙上网属于违法行为,会给予相应的处分。具体如下: 1、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2、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 3、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 5、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6、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接入网络; 7、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接入网络。 不以盈利为目的,初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