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由哪方行使
释义
法律分析: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一般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择并经催告后仍未选择的,那么选择权就转移至对方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随便看
取保候审期间能买火车票吗
取保候审可以坐高铁吗
取保候审可以坐高铁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高铁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高铁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高铁吗?
网购纠纷法院起诉书样本
平湖市城管违章受理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有几个派出所呢
被开除企业年金就没了
被开除企业年金就没了
个人如何调取公司的工商档案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该是原价的多少倍
商品收错款最多赔多少
商品双倍赔偿金怎么算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立案标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一般是怎样的
一般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怎么量刑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量刑是怎样的 -量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量刑标准是什么
formality of adoption
formalization of parties
formalization of the object of action
formal juristic act
formal justice
formal marriage
formal nationality
formal negotiation
formal note
formal notice
formal notification
formal organization
formal plans
formal protest
formal provision
formal reciprocity
formal release
formal renunciation
formal rule-making
formal schooling documents
formal security
formal signature
formal sources
formal structure analysis
formal subpoena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0: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