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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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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