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根据投保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如投保人在申报时隐瞒既往病史等情况,导致后期发生重大疾病而被保险公司拒赔,属于保险欺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因此,投保人申报时应如实、详细地填写既往病史,以避免出现欺诈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有关证明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有关风险的重要情况。对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情形,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虚假的表示或者隐瞒的事实等手段误导对方。 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申报既往病史,以保证自身权益。同时,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在审核理赔申请时进行严格审核,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