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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
释义
    职工在两个以上单位就业的,这些单位都应该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且全额缴纳保险费,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得以该职工在其他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现这种情况时可以要求单位为其办理保险,单位拒绝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处理。
    法条依据: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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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0:58